泡沫混凝土路基施工需要準備材料
一、準備材料
(1)水泥:采用強度等級為 42.5 及以上的通用硅酸鹽水泥,滿足泡沫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流動度以及氣泡穩定性等對原材料的要求。
(2)發泡劑:采用合成類高分子表面活性劑,不應采用動物蛋白類發泡劑,發泡劑外觀應均勻透明,常溫條件下無異物析出或沉淀,無異味或刺激性氣體,對環境無不良影響。發泡產生的泡沫大小均勻且細密。
(3)水:施工用水符合《混凝土用水標準》(JGJ63—2006)的規定。
二、泡沫混凝土制作及要求
(1)根據發泡劑的稀釋倍數稀釋發泡劑,泡沫劑稀釋倍數 1∶60,氣泡群密度 48.1 kg/m3。
(2)設置穩定的發泡倍數,將具有一定壓力的壓縮空氣與稀釋的發泡劑水溶液混合的方式生產標準泡沫密度的泡沫。
(3)根據確定的施工配合比設計要求,設定泡沫混凝土的泡沫含量,泡沫及時與水泥基漿料均勻混合。
(4)根據設計要求,一般路面底面以下 30~110 cm, 泡 沫 混 凝 土 干 容 重 標 準 值 不 大 于6.5 kN/m3,干容重宜控制在 5.5~6.5 kN/m3,28 天抗壓強度≥1.0 MPa,流動度為 180 mm ± 20 mm;路面底面 110 cm以下,泡沫混凝土干容重標準值不大于 5.5 kN/m3,干容重宜控制在 4.5~5.5 kN/m3,28 天 抗 壓 強 度 ≥0.7 MPa, 流 動 度 為 180 mm
± 20 mm;當換填深度為 1.0 m 時,泡沫混凝土要求干容重標準值不大于 6.5 kN/m3,干容重宜控制在 5.5~6.5 kN/m3,28 天抗壓強度≥1.0 MPa,流動度為 180 mm ± 20 mm。